提存执行款领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4)鲁0191执2966号案件执行案款483.00元(受领人:赵燕)、案号(2024)鲁0191执1881号案件执行案款637.25元(受领人:杜玉娟、张玉、张园园)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3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赵燕、杜玉娟、张玉、张园园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6660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5年 5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