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执行款领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将相关执行案款提存至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已将案号(2026)鲁7101执85号案件执行案款16500000元于2026年7月16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7101执395号案件执行案款25562元分别于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28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2、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19)鲁0104执1386号案件执行案款42000元(受领人:山东省汶上县建筑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04执5632号案件执行案款12862元(受领人:山东天葆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6660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6年 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