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执行款领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将相关执行案款提存至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5)鲁0191执4452号案件执行案款14481.45元(受领人:GLOBAL RECYCLING IMPORT EXPORT INC.)于2026年4月14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91执5023号案件执行案款481.00元(受领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2026年4月14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91执3194号案件执行案款108.00元(受领人:山东天之锦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2、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4)鲁0102执5481号案件执行案款34050元(受领人:潘秋芬)于2026年5月2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7)鲁0102执290号案件执行案款284元(受领人:任洪喜)于2026年5月2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4)鲁0102执恢341号案件执行案款438420.98元(受领人:李凤琴、宋晓亮)于2026年5月26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17)鲁0104执73号案件执行案款6983.93元(受领人:牟玉萍、王志华、孙义远、孙祥义、杨玉美、陈长民、席长兴、杨秀华、朱冬菊、付玉枝)于2026年6月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8)鲁0104执恢48号案件执行案款13000元(受领人:山东网康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9)鲁0104执2137号案件执行案款262622.47元(受领人:白筱玲等47人)于2026年5月27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0)鲁0104执1171号案件执行案款30110元(受领人:陈冲、叶振良、孙钊、张宗超、唐亮、张振东、徐连坤、仇玉伟、王言凯、乔启源、郭林林、宓月初、李志刚、卢志刚、尹现波)于2026年5月27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6660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6年 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