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执行款领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相关执行案款提存至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5)鲁0191执5150号案件执行案款5000元(受领人:洪丽华、刘彬)于2026年4月3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6)鲁0191执600号案件执行案款51530.0元(受领人:吕仁慧)于2026年4月3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4)鲁0191执恢219号案件执行案款70000.0元(受领人:蒋丽芳)于2026年4月3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91执2977号案件执行案款400.0元(受领人:王益东)于2026年4月3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91执3694号案件执行案款9930.0元(受领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91执4493号案件执行案款58650.92元(受领人:青岛耕海商贸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91执5349号案件执行案款24700.0元(受领人:唐兴振、徐建兰、郭衍灯、邓树华、陈玲玲)于2026年4月3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6)鲁0191执3167号案件执行案款2016.00元(受领人:龙口山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2、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4)鲁0102执6190号案件执行案款163200元(受领人:崔峻峰)于2026年5月12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6660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6年 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