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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执行款领取公告

提存执行款领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平阴县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将相关执行案款提存至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平阴县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0)鲁0124执1851号案件执行案款人民币47744.39元(受领人名单详见附件《法院执行款提存受领明细表》)2025年12月29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平阴县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2、商河县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12)商执字第775号案件执行案款人民币36795.00(受领人:张连霞2026年2月10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商河县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6660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6 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