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款公证提存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相关执行案款提存至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4)鲁0112执4957号案件执行案款5584.25元(受领人:山东讯通脑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12执5353号案件执行案款7643.9元(受领人:山东潮好签演艺经纪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4)鲁0112执恢918号案件执行案款小写140400元(受领人:王焜)于2025年12月16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3)鲁0112执恢438号案件执行案款小写3591元(受领人:戎一波、张维笃、龚玉华、张莉、于琳忠)于2025年12月22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2、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1)鲁0102执3516号案件执行案款153600.00元(受领人:唐玉杰)于2025年12月3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07)历执字第977号案件执行案款11397.68元(受领人:吕强)于2025年12月3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0)历执字第1336号案件执行案款3831.00元(受领人:王玉丽)于2025年12月3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3)历执字第870号案件执行案款37888.00元(受领人:杨培杰)于2025年12月3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6)鲁0102执1023号案件执行案款19120.00元(受领人: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7)鲁0102执409号案件执行案款151321.9元(受领人:于淑兰)于2026年1月8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3、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2)鲁0103执1162号案件执行案款540.8元(受领人:杨悦、张亚红)于2026年1月8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2)鲁0103执6287号案件执行案款2005元(受领人:江茂森、徐西涛、蒋国营、董和坤、蒋秀忠、王树静)于2026年1月8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6660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6年 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