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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齐鲁公证处民商事案件协作解纷中心揭牌


      为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协同配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民商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4月21日下午,市中区法院、齐鲁公证处“民商事案件协作解纷中心”揭牌仪式在济南市齐鲁公证处举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惠岩、副院长王亮、审管办主任梁伟、办公室主任杜鹏、立案庭庭长韩晓爽,齐鲁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冯培明、副主任张坛、办公室主任刘冰、研究室主任王睿等参加仪式并进行交流座谈。


      成立仪式上,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惠岩与齐鲁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冯培明共同为“市中区人民法院、齐鲁公证处民商事案件协作解纷中心”揭牌,并现场见证了双方代表签署《多元解纷合作框架协议》。


      毕惠岩在座谈时强调,设立“民商事案件协作解纷中心”,是市中区人民法院和齐鲁公证处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国家法官学院2023年春季开学典礼上讲话精神的创新举措。张军院长在讲怎样推进民事审判理念现代化时指出: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案件审理中必须把“案结事了”、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目标。这次市中法院与齐鲁公证处设立“协作解纷中心”,共同推进调解程序再向前端移动,将公证调解引入已经发生矛盾尚未起诉至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发挥公证的法律释明作用,结合公证的强制执行职能和证据效力,把大量简单民商事纠纷分流并快速解决在诉讼之外,防止矛盾激化,减轻法院诉讼压力,节省审判资源。


      冯培明指出,这次市中法院和齐鲁公证处推出协作解纷机制,是市中法院靠前介入、主动作为的新探索,体现了市中法院切实为民服务的情怀。这种协作解纷新机制,就是在纠纷还没进入法院之前主动介入,矛盾纠纷还未激化之前以一种非诉讼方式和谐解纷,更容易促成矛盾纠纷的解决。加上公证特有的强制执行职能和证据效力,在这一协作机制下不用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就可以做到“案结事了”,从而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